3上一篇 下一篇4 本报讯“您好,是李法官吗?我是老王,我收到一条立案短信,上边显示您是我案件的主办法官。我现在在法院门口,想找您申请撤诉……”1月29日,邢台县人民法院的李法官接到一起案件原告打来的电话。 三天前,原告王某通过手机向朋友转账3344元,由于时间仓促,输错了卡号,把钱误转到了被告人李某的账户上。王某找到李某电话,追要该钱款,可李某却三番五次拒绝还钱。 1月28日,王某无奈之下将李某诉至法院。 在案件受理后,原被告双方均收到一条河北电子法院的短信通知,显示该案已立案,并告知双方办案法官的姓名及电话等信息。 李某看到短信后,顿觉理亏心虚,当即给王某打通了电话,主动要求还钱。 经过双方当事人沟通后自行达成和解,李某随即将钱转给了王某。王某见钱回到了自己账户上,便拿着撤诉申请书来到法院申请撤诉。 就这样,主办法官还没有“出手”,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便在一天内迅速结案。(本报记者 冀文龙 通讯员 贾天雪 赵增强)
20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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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意转错钱,对方拒还立案短信刚发送立马归还